Skype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重要须知——请认真阅读
请注意下列初步条款,这些条款使用下文第1款所述的若干定义:

不提供紧急服务:Skype不能代替普通手机或座机。特别是,除了本《服务条款》第3.5款规定的有限情形,Skype不允许您向紧急服务机构拨打紧急电话。您必须做好其它通讯安排,以确保必要时您能拨打紧急电话。 另请参阅下文第3.6款及第6.2款。

本协议:您从任何终端使用Skype软件都必须遵守Skype与您达成的这份协议及其新版本的规定,不论安装者是您还是第三方。单击“接受”(ACCEPT)按钮或Skype指定的类似按钮或链接即可接受本协议。

附加条款:您与Skype之间的协议还包括附加条款(定义见下文)。附加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下文第7款所述的条款及政策。要使用Skype软件、Skype网站及产品,您必须接受附加条款。若想接受附加条款,您可(i)在出现提示时单击“接受”或“同意”选项,或(ii)实际使用Skype软件、Skype网站及产品,即表示您承认并同意Skype可以将您的使用行为视为接受相关条款。您承认并同意,只要接受本协议及附加条款,您即达成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该合同以下统称“协议条款”。如果附加条款与本协议有抵触,则相关Skype服务应以附加条款为准。您应当打印或保存本协议条款的副本,以备记录。

电子签名:您特此同意以电子通讯的形式签订合同、下订单和建立其它有关记录,并同意用电子方式接收通过Skype软件发起或完成之交易的通知、政策和记录。而且,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您特此放弃根据任何司法辖区内任何法律或法规之要求使用亲笔(非电子)签署或送交或保存非电子化记录的权利或要求。

司法辖区限制:如果您所在国家的法律因为您没有达到限制年龄而禁止您下载或使用Skype软件,或您所在国家不允许使用Skype软件,请勿使用。

1. 定义
1.1 下列词语及表述的涵义如下:

附加条款:指除了本协议,您使用Skype软件、Skype网站和产品时应遵守的其它条款和条件以及政策。

联盟:指直接或间接控制Skype、或受Skype控制、或与Skype共同控制Skype的任何企业、公司或者其它实体。在本定义中,“控制”一词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上述法人企业、公司或者其它实体之有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50%)。

本协议:指不时更新和/或修订的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广播服务条款》:其含义如同第2.9款所述。

内容:指由文本、声音、图片、照片、视频和/或任何类型的信息或通讯构成的任何以及所有内容。

文件:指Skype提供的任何在线文档或以附件形式提供的任何文档。

生效日期:指达成本协议的日期,即您按上文所述单击“接受”按钮的日期,或您安装或使用Skype软件的日期,以较早者为准。

紧急服务:指根据适用的地方或全国规定,让用户能够接通紧急救护人员或公共安全报警接收点的服务。

知识产权:指(i)专利、待定专利申请书、设计、商标与商业名称(无论是否注册)、版权及相关权利、数据库权利、专有知识、商业秘密及保密资料;(ii)指全球现有或将来获得认可的所有其它知识产权及类似或同等权利;及(iii)与此类权利相关的申请、延展或续期。

密码:指您选择的代码,该代码与用户标识结合使用时,您才能访问自己的用户帐户。

本产品:其涵义应以《服务条款》为准,网址: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legal/terms/voip/。

Skype: 指Skype Software S.a.r.l., 一家依照卢森堡法律成立的公司,其地址为23-29 Rives de Clausen, 2165 Luxembourg ,注册号(B100467),增值税号(LU20180239)。

Skype API: 指由Skype软件使用的例行程序组构成的应用程序界面,旨在为特定平台或操作系统提供Skype软件的功能,Skype API包含在或连接到Skype软件及其将来任何版本、改进、开发、程序补丁、更新或升级之中。

Skype网上素材:指可以从Skype网站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share/buttons/下载的Skype按钮及窗口部件,Skype可不时全权决定更改此类素材。

Skype推广材料:指Skype拥有及/或Skype用于推广其公司、其产品及其活动的任何形式的商标、名称、符号、标志、横幅及任何其它材料,不包括Skype网上素材。

Skype软件:指Skype发行的互联网通讯应用软件,包括但不局限于Skype API、UI和文档,及其任何未来版本、改进、开发、程序补丁、更新和升级。

Skype员工:指Skype或Skype联盟的主管、董事、员工和代理人,或Skype或Skype联盟雇用的任何其他人士。

Skype网站:指URL为 www.skype.com(包括其它URL)的网站提供的任何及所有元素、内容及“外观和风格”,此类网站还可以下载Skype软件。

协议条款:其涵义见上文初步条款中的“附加条款”。

UI:指Skype软件的用户界面。

用户帐户:指您为使用Skype软件而创建的带用户标识与密码的帐户。

用户标识:指您选择的识别代码,该代码与密码结合使用时,您才能访问自己的用户帐户。

您:指您,即Skype软件的最终用户,有时亦指“您的”。

1.2 单数词包括其复数形式,反之亦然;指称一种性别时也包括其它性别。

1.3 凡“包括”、“尤其是”或类似表述后的内容应理解为例证,并不限制此类表述之前的词语的含义。

2. 许可和限制
2.1 许可:依据本协议之条款,Skype特此授予您一个有限的、个人的、非商业性的、非排他性的、不能分许可的、不可转让的、不收费的许可权,供您经由电脑、电话或者PDA下载、安装和使用Skype软件,其唯一目的就是让您个人能够使用Skype提供的互联网通讯应用软件和其它由Skype明确提供的应用软件。您可以在大学或任何其它教育机构使用Skype软件,但必须符合下文第4.4款,并遵守本协议及任何适用的附加条款。您可以在工作时使用Skype软件,进行与业务有关的通讯,但须遵守本协议及任何适用的附件条款(例如,如果您使用本产品和/或您是商用控制面板的成员或管理员,则须遵守下文第7款所述的“服务条款”)。

2.2 不得向第三方授权:您不得以出售、转让、出租、租借、分发、出口、进口、担任中介人或提供者或其它方式,授予第三方任何与Skype软件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权利。

2.3 不得修改:除法律允许者外,您不得从事、促成、允许或授权对Skype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进行更改、创制衍生作品、翻译、逆向工程、反编译、分解或破解。
2.4 第三方:Skype软件可能已与第三方拥有和控制的软件及其它技术结合,或Skype软件本身包含第三方拥有和控制的软件和其它技术。Skype软件内所包含的任何此类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均在本协议范围之内。对于与Skype软件共同发行的任何及所有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您必须明确接受该第三方的许可协议。您承认并同意您不会与Skype或Skype联盟就上述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建立合同关系,而且您只会向适用的第三方而不是Skype或Skype联盟行使您的权利。

2.5 独家所有权:Skype软件、Skype网站、Skype网上素材以及Skype推广材料中的所有知识产权均是Skype和/或其许可人的独家财产。本协议并无向您转让或授予任何此类知识产权的意图。您仅有权对本协议授予您的知识产权进行有限使用。您不得以任何行为损害、限制或干涉Skype的知识产权。任何未经授权使用Skype知识产权的行为均违反本协议,并违反知识产权法律和条约,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法和商标法。Skype软件中未包含但可能经由Skype软件访问到的第三方内容的全部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分别属于此类内容的拥有者并可能受适用的版权法或其它知识产权法律和条约的保护。

2.6 不得移除公告:您同意不移除、遮掩、涂抹或更改任何关于知识产权及/或Skype权利及所有权的公告或标示,不论此类公告或标示是否附于、包含于或以其它方式附着于任何材料。

2.7 Skype API的使用。

2.7.1 若符合下列条件,则您可以使用Skype API:

(i) 您遵守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legal/terms/api/上所述的《Skype API使用条款》;

(ii) 您只能将Skype API用于合法用途,且不得对Skype软件或Skype提供的服务的功能或性能造成不利影响;及

(iii) 您会查看Skype网站,确保自己了解《Skype API使用条款》的变更。如果您无法接受此类变更,则您会立即停止使用Skype API,如有必要,您还应停止使用Skype软件。

2.7.2 如果您想将Skype API用于未经本协议或《Skype API使用条款》允许的用途,您必须获得Skype的事先书面同意,并明确同意遵守任何其它商业条款。

2.8 Skype推广材料: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均未授予您使用Skype推广材料的任何权利。

2.9 使用Skype软件广播。 除非广播条款及条件(即 《广播服务条款》,网址: http://www.skype.com/legal/terms/broadcast/)明确许可,否则,禁止将Skype软件用于任何广播节目(如同《广播服务条款》所述)。

3. Skype可以/不能提供哪些服务
3.1 不保证:只要安装Skype软件,您就可以与其他人通讯。Skype不能保证您可随时与其他人通讯,也不能保证您可以在没有中断、延迟或与通讯相关的缺陷的情况下进行通讯,或者保证您的通讯永远可以传输给其他人。

3.2 内容

3.2.1 通讯内容:使用Skype软件传播的通讯内容,其发出者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您应理解,使用Skype软件、产品及Skype网站的过程中,您可能会接触不受欢迎、儿童不宜、不雅或令人反感的内容,且使用Skype软件、产品及Skype网站的风险由您自负。

3.2.2 您承认并同意,您对您通过Skype软件上传、提交、张贴、传输或展示的任何内容(“ 使用”或“ 曾经使用”)承担全部责任,此外,Skype对您或任何其他Skype软件用户使用的任何内容概不负责。

3.2.3 第三方知识产权:您同意不使用任何受第三方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除非您有许可或已取得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明确同意,可以使用此类第三方内容,同时,您还应根据以下第3.2.4款之规定将该许可授予Skype。

3.2.4 许可:您特此授予Skype一项非独家、世界性、永久性、不可撤销、无使用费、可转授和可转让许可,以使用与Skype软件、产品和Skype网站有关的内容,不论储存媒体为何。

3.2.5 内容的删除:Skype有权决定您使用的任何内容是否遵守本协议和其它附加条款,但没有义务这样做。如果您使用的任何内容违反本协议和/或任何附加条款,Skype不必事先通知即可随时自行删除此类内容和/或终止本协议及您的用户帐户。

3.3 使用您的电脑:Skype软件可能会为促成您和第三方之间通讯的有限目的使用您电脑的处理器和宽带(或其它适用设备)。Skype将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护您正在使用的电脑(或其它适用设备)及通讯的隐私性和完整性,但Skype对此不提供任何保证。

3.4 Skype软件的新版本:Skype可以自行决定保留为Skype软件增加附加特点和功能,或者提供程序编程之修补、更新和升级的权利。Skype没有义务向您提供Skype软件的任何后续版本。您可能必须签订更新版本的协议才能下载、安装或者使用Skype软件的新版本。

3.5 暂停使用:在您所属司法辖区允许的最大范围内,Skype可全权决定修改、中止或暂停您对Skype软件任何版本的使用,和/或禁用您已使用或安装的任何Skype软件,而不向您发出通知,以便维修、改进和/或升级相关技术,或因其它正当理由暂停使用,包括但不限于Skype认为您违反协议条款、制造麻烦、可能引起法律责任,或从事欺诈、不道德或非法活动的情形或其它类似理由。

3.6 不提供紧急服务:Skype软件无意支持或传载打给任何医院、执法部门、医疗保健单位或任何其它紧急服务机构的紧急电话,但本《服务条款》第3.5款描述的有限情形除外。传统电话服务与Skype软件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您承认并同意:(i)Skype不必按照地方和/或国家的适用规则、法规或法律提供紧急服务;(ii)您有责任购买(Skype软件除外)能提供紧急服务的传统无线(手机)或座机服务;及(iii)Skype不能代替您的主要电话服务。

4. 您需要采取的措施
4.1 合法目的:您只能将Skype软件用于合法目的。就此而言,您不得采取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a)截取、监听、损害或修改任何并非发给您的通讯;(b)使用任何旨在扭曲、删除、损害或分解Skype软件或通讯的蜘蛛程序、病毒、蠕虫、木马、时间炸弹或任何其它编码或指令;(c)发出任何未经他人请求且被相关法律禁止的通讯;(d)使任何第三方接触到不受欢迎、儿童不宜、不雅或令人反感的材料;(e)利用Skype软件给任何第三方造成尴尬或压力,或威胁、骚扰或侵入任何第三方的隐私,或出于此类意图而使用Skype软件;或(f)使用(包括在用户名中使用)任何受第三方专有权保护的材料或内容,除非您获得此类权利所有者的授权或许可。

4.2 声明:您声明并保证您有权签订和遵守协议条款。另外,您声明并保证您将始终履行协议条款的义务,并遵守所有与使用Skype软件、产品和/或Skype网站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3 赔偿:凡由于您(A)触犯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无论本协议中是否提及),或(B)触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C)使用或滥用SKYPE软件,或(D)利用SKYPE软件传播的通讯而造成的任何及全部责任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发生的合理律师费,您同意向SKYPE及其联盟作出赔偿,使其不受损害并为其辩护。

4.4 使用您的电脑:如果您依靠第三方拥有或控制的处理器及带宽使用Skype软件,您应承认并同意您使用Skype软件之前应获得相关第三方的同意。您声明并保证,接受本协议并使用Skype软件,即表示您已获得该同意。

4.5 出口限制:Skype软件可能须遵守适用于软件出口的国际规则。您应遵守所有适用于Skype软件的相关国际与国家法律,以及有关国家政府颁布的对最终用户、最终使用和目的地的限制。根据CCATS # G047973,本软件受《出口管理条例》(EAR)ECCN 5D992.b.1管制;因此,按照EAR的反恐规定,本软件不得出口或转口到某些国家,亦不得供某些国家的某些人士下载,此类国家包括伊朗、朝鲜、古巴、叙利亚及苏丹。EAR 742.15(a),《联邦法规汇编》第15卷。另外,禁止向受美国制裁的任何人士或实体出口或转口本软件,或允许其下载本软件,无论其处于哪个国家。请参阅 http://www.bis.doc.gov/ComplianceAndEnforcement/ListsToCheck.htm和EAR第736章。Skype提供本软件供您下载,前提是您必须保证您并非此类人士或实体,且下载本软件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和制裁法规。

4.6 政府用户:Skype软件和文档分别属于“商用电脑软件”和“商用电脑软件文档”,其含义如同美国联邦采购规则第12.212节所述。美国政府或代表美国政府使用、复制或披露本Skype软件或文档均须遵守本协议规定的限制条件。

5. 期限、终止和更新
5.1 期限:本协议自生效日期起生效,直至Skype或您依据下述条款终止本协议。附加条款将在您接受附加条款或您使用相关Skype服务(视情况而定)之日起生效,直至Skype或您依据下述条款和/或相关条款终止附加条款。

5.2 终止:您可随时终止协议条款,即时生效。在不限制其它救济的前提下,如果我们认为您违反协议条款、制造麻烦或引起法律责任(实际或潜在责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从事欺诈、不道德或非法活动或者出于其它类似原因,Skype可自动限制、暂停或终止本许可和您对Skype软件的使用、禁止您访问Skype网站和删除您的用户帐户和/或用户标识,立即生效且不得向法院提出追索。Skype将通过向您提供的电子邮箱发出通知和/或阻止您访问相应的用户帐户来终止协议。对于一(1)年以上未使用的用户帐户,我们保留取消此类帐户的权利。

5.3 终止协议的后果:本协议及附加条款终止时,(a)所有Skype软件的使用许可及使用权将立即终止,及(b)您应立即停止使用任何和所有Skype软件,及(c)您应立即从所有的硬盘驱动器、网络和其它存储媒体中删除Skype软件并销毁您所持有的或在您控制下的所有Skype软件的副本。

5.4 新版本:Skype保留随时修改本协议内容的权利,并在Skype网站上发布本协议修订版。本协议修订版将在发布后三十(30)天内生效,除非您之前已经单击“接受”按钮,明确接受本协议修订版。只要您明确表示接受,或您在三十(30)天通知期限后继续使用Skype软件,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修订版条款及条件的约束。您可以在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company/legal/eula上找到本协议的最新版本。Skype保留不时修改任何附加条款的权利,此类修订将在Skype网站发布修订版后三十(30)天内生效(除非此前您已在出现提示时单击“接受”按钮,明确接受经修订的条款),或在相关条款规定的其它期限内生效。

6. 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
6.1 不保证:SKYPE软件按“现状”提供,不提供任何保证;SKYPE对SKYPE软件不作任何明示、暗示或法定保证、声明或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对质量、性能、不侵权、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保证或条件。此外,SKYPE不声明或保证SKYPE软件始终能够获取、使用、不间断、及时、安全、准确、完整、无错误或运行中不会丢包,SKYPE对任何互联网连接或传输,或SKYPE软件的通话音质亦不作任何保证。

6.2 有关紧急服务的免责声明:除本《服务条款》第3.5款规定的有限情形外,SKYPE提供的SKYPE软件不能接通紧急服务电话。您应当了解,本《服务条款》列明之免责声明亦适用于提供有限紧急通话服务的情况。对下列情况引起的任何索赔、损害或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损害或损失,SKYPE概不负责,不论是合同责任、民事侵权(包括过失)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理论规定的责任,也不论SKYPE是否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或损失:

(I) 您无法使用SKYPE软件联系紧急服务,或

(II) 您未能根据上文第3.6款另行做好安排,以接通紧急服务。

6.3 风险自负:您承认并同意,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使用Skype软件所产生的全部风险由您自负。

6.4 无责任:Skype软件免费供您使用。因此,您承认并同意,对您使用SKYPE软件而产生的任何责任,SKYPE、其联盟、许可人及SKYPE员工概不负责,如下文所示。如果SKYPE软件存在任何问题或您对SKYPE软件有任何不满,您唯一的权利或补救措施是立即卸载并停止使用该SKYPE软件。

6.5 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SKYPE、其联盟、许可人或SKYPE员工对下列损失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保证责任、民事侵权(包括过失)责任、产品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

6.5.1 因使用或无法使用SKYPE软件而产生的任何间接、附带、特殊或衍生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数据丢失或损坏、服务中断、电脑故障或经济损失);及

6.5.2 因使用或无法使用SKYPE软件而产生的收入、业务或利润损失(无论直接还是间接);

6.5.3您因下列原因蒙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I) 使用SKYPE软件时出现通讯中断或延迟;

(II) 您或SKYPE以任何理由暂停或终止本协议;及

(III) 向您发行SKYPE软件新版本,或决定不向您发行SKYPE软件新版本。

6.6 无论SKYPE、其联盟或SKYPE员工是否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失或损害,上文第6.5款所述SKYPE责任限制均适用。

6.7 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排除或限制,亦不得理解为排除或限制SKYPE对下列问题的责任:(I)因SKYPE、SKYPE员工或其代理人之过失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或(II)法律未限制或排除的任何责任。

6.8 司法辖区限制:由于有些司法辖区不允许上述某些排除或限制条款,因此,上述某些排除或限制可能不适用于您。此时,责任将以适用立法所允许的最大限度为准。

7. 附加条款
7.1 除本协议外,您在使用Skype软件、产品和Skype网站时必须遵守下列附加条款。我们希望您仔细阅读附加条款,所有附加条款均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Skype行为规范相关指南请参见网站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legal/terms/etiquette,了解如何正确对待和尊重Skype的其他成员。
◦Skype API:您必须遵守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legal/terms/api/所述的《API条款》,否则不得使用Skype API。
◦Skype网上素材。您必须遵守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company/legal/promote/materials/所述的《网上素材条款》,否则不得使用Skype网上素材。
◦Skype付费互联网通讯产品由Skype Communications S.a.r.l.,提供,必须遵守 http://www.skype.com/legal/terms/voip/所述的《服务条款》。
◦使用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 网站须遵守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legal/terms/web/所述的Skype Technologies SA《使用条款》。
◦如果您想通过Skype软件,以服务供应商身份向其他Skype软件用户 提供收费服务,则您必须遵守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legal/terms/callserviceprovider所述的Skype Communications S.a.r.l.,《服务供应商协议》。
◦如果您想使用 Skype高级电话服务,则您必须遵守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legal/terms/callservices/所述的《Skype高级电话服务(Beta)条款》。
◦若想将Skype软件用于任何广播节目(如同《广播服务条款》所述),您必须遵守《广播服务条款》,网址如下: http://www.skype.com/intl/zh-Hans/legal/terms/broadcast。
7.2 任何其它例外:如果您想从事任何未经本协议或上述任何附加条款允许的事情,您必须获得Skype的事先书面同意,并明确同意遵守任何其它条款。

7.3 您的保密资料及隐私:Skype承诺尊重您的隐私并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http://www.skype.com/go/privacy所述的《隐私权政策》说明Skype怎样使用您的个人资料、流量数据及您通讯中包含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按《隐私权政策》所述方式使用您的资料,则请勿使用Skype软件或产品。

8. 其它条款
8.1 完整协议:协议条款的条款及条件构成您和Skype之间就本协议标的物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将代替和取代此前就该标的物达成的任何其它形式的谅解和协议。本条款并不排除或限制您或Skype对欺诈行为或欺诈性错误陈述所承担的责任。

8.2 部分条款无效:如果协议条款的任何条文或其任何部分被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或行政机关裁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有问题的条文(或其任何部分)并不影响整个协议条款的基本性质,协议条款其余部分(包括相关条文的其余部分)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8.3 不弃权: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协议条款或法律规定的权利、权力或救济并不构成对该权利、权力或救济的弃权。Skype放弃追究违反某协议条款的行为,并不代表其放弃追究任何后来违反该协议条款的行为,或放弃追究任何违反其它条款的行为。

8.4 让渡:您不得让渡协议条款及其项下的任何权利。Skype可全权决定向任何第三方让渡本协议或其项下的任何权利,无需事先通知。

8.5 准据法及主管法院:协议条款受卢森堡法律管辖,并根据卢森堡法律诠释,其主管法院为卢森堡法院。

8.6 语言:协议条款的英文原本可译为其它语言。如英文版与其它语言版本不一致或有冲突,以英文版为准。

8.7 存续:本协议第2.5款、第5款及第6款,以及附加条款中明确说明在终止之后仍然存续或有效的其它条款,在本协议及相关附加条款因任何理由终止后仍然有效。

8.8 AVC/H.264声明。用Skype软件拨打视频电话时,如果通话发生在(i)个人电脑和非个人电脑设备之间,或(ii)非个人电脑设备之间,您可能要用AVC/H.264编解码器实现视频功能,此时,必须包含如下声明:本产品的AVC视频功能由AVC专利组合许可授权, 消费者可出于非商业的个人用途, 用于(i)按AVC标准 (“AVC视频”) 对视频进行编码; 和/或(ii)解码由消费者编码、用于个人非商业活动的AVC视频和/或从授权提供AVC视频的视频提供商处获得的AVC视频。本协议不授予任何许可, 也不默示许可任何其它用途。请访问 HTTP://WWW.MPEGLA.COM/,从MPEG LA, L.L.C.获得更多信息。

您明确承认您已阅读本协议并且理解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条款及条件。点击“接受”按钮和/或继续安装SKYPE软件即表示您明确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及条件的约束,并赋予SKYPE此协议中规定的权利。

© Skype版权所有 – 最后修订日期:2010年8月